峰峰矿区法院:“三结合”转化案件评查成果

07.08.2014  18:04

      为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审判质效,峰峰矿区人民法院“三结合”探索案件评查成果的运用转化,确保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一是发现问题与分析问题相结合。针对案件评查中出现的问题,该院及时总结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剖析点评问题存在的原因,理清责任,衡平标准,预警教育,统一裁判标准,以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是纠错和防错相结合。案件评查中,该院注重抓好案件的纠错与防错,借助法官业务实绩考评和庭室实绩考评“两个平台”,强化案件审判质量,规范司法档案管理,对案件多次出现相同或类似问题的业务庭,在全院予以点名通报批评,通过展评优秀案卷推动法官多办案,办精品案,实现法官由消极被动地接受严控向积极主动地追求精品审判的转变。

      三是卷宗评查和网络监控相结合。借助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对上网的案件实行动态追踪,使卷宗评查时对案件流程和案情得到有效监控,最终达到程序正当,实体合法,案件质效提高、司法公开的目的。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