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法院:三措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1.10.2014  20:22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更好地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峰峰矿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畅通群众诉讼渠道。

一是坚持院领导接访下访制度。该院把院领导接访下访作为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同时采取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集中解决群众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高。

二是完善信访接访运转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积极参与区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探索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等方法,促进群众问题的解决。

三是健全群众诉求办理方式。完善民生热线、绿色邮政、等做法,注重处理群众初次来信表达诉求,树立有效解决群众扩求问题的导向。建立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