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法院:“三措施”为群众提供司法保障
07.08.2014 18:03
本文来源: 法院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真诚态度取信于民,峰峰矿区法院采取三项措施,为基层群众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调解优先,妥善化解农村婚姻家庭纠纷。针对农村离婚案件占案件较大比例的实际,该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通过法官走进群众家中,运用法律与亲情协调各方当事人,使离婚案件保持了90%以上的调解率,维护了家庭的稳定和谐。
二是诉前协调,为区域社会稳定保驾护航。通过法官包村活动,提前介入,源头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并对辖区内重大医疗事故纠纷、土地流转、涉及生命权纠纷等案件,法官关口前移,靠前工作,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并对案件赔偿标准及赔偿数额的计算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指导,通过此举,案件涉诉率明显下降,维护了区域社会的稳定。
三是法律宣传,提前为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把脉”。该院针对乡镇、社区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断增多的趋势,组织巡回法庭走进乡镇、社区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把脉生产生活中碰到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厘清乡镇、社区中各种法律关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把纠纷消灭在萌芽阶段,避免日后纷争。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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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4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