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县域医改做强中医药事业
近日,山西省卫生健康、发改、财政、人社、医保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县域综合医改中医药工作的意见》,以县域综合医改为抓手,出台20条举措,全面加强县域中医药工作。《意见》提出,到2030年,每个县(市、区)建有1家标准化公立中医医院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100%的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落实中医药倾斜政策,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健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薪酬制度,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医保支持中医药力度,统筹中药饮片供应服务,建立“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模式,强化中医医联体联动作用。发挥县级中医院引领作用,强化县级中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支持二级以上县级中医院对就诊重点慢性病患者及高危人群实行疾病诊疗、健康指导“双处方”制度,支持县级中医院建立康复科,打造一批县级中医院康复示范单位。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县域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县医疗集团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县中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配备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加强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力度,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法,县域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总诊疗量的比例不低于30%;建立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机制,医疗集团内参加“西学中”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占比不低于30%。
《意见》指出,各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县域综合医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要强化重大项目引领,依托山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促进大数据应用专项资金、太行产业基金等1000亿元政府投资资金,加大对中医药支持力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新闻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