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建粮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我省近日就贯彻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下发实施意见提出,将建立粮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引导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而且,我省还将支持济南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建设。
打造一批“吨粮市”和“吨粮县”
意见提出,我省将编制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扩大粮食高产创建规模,到2020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5982万亩,建设10万亩以上的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70个以上,小麦、玉米两季合计亩产达到1100公斤以上。开展粮食整建制高产攻关,打造一批“吨粮市”和“吨粮县”。
我省还将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推行“保姆式”“菜单式”等粮食生产经营托管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粮食社会化服务。
建立粮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
我省将建立粮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发挥区域性粮食集散中心、大型批发市场的价格形成和导向作用,引导粮食价格保持合理水平。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粮食生产者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粮食生产者分享加工销售的收益。健全重要农资储备制度,稳定农资价格。
建立地方和中央粮食储备协调机制,发挥调控市场、稳定粮价的协同效应。发挥加工转化对粮食供求的调节作用,按照企业自愿参与、政府适当补偿原则,选择一批骨干粮食加工转化企业纳入粮食市场调控体系,当粮食供大于求时,适当增加企业非食品用途的粮食加工转化;当粮食供应紧张时,相应减少或停止企业非食品用途的粮食加工转化。提高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能力,济南、青岛和价格易波动地区要达到15天、其他设区市政府驻地要达到10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储备市场供应量。
推进“三补合一”政策改革
我省将积极推进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补合一”政策改革,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粮油生产大县财政奖励补助等政策,调动和保护地方政府抓粮、农民种粮积极性。
未来,我省将规划建设10个省级粮食物流园区,并给予重点支持。大力推广散粮、成品粮集装化物流方式,完善散粮发放设施。支持济南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政策性粮食联网竞价交易平台和全省粮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培育发展粮食批发市场,重点发展市政府驻地成品粮市场和港口、码头及沿边区域性批发市场。推进公益性成品粮批发市场建设。将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地城镇化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
我省提出,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各培育发展1-2家主食加工示范企业,每个县(市)政府驻地至少建成1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