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沧州督导组展开工作

05.06.2014  19:11
6月4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省安委办督导组抵达沧州后,就立即组织召开了准备工作会。督导组全体成员、沧州市安监局局长刘国恩及警示教育活动相关组织人员参加。 督导组组长、省安监局副局长葛丽芳传达了省安委办关于警示教育活动有关精神,尤其是集体学习了刘宝玲局长在石家庄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上提出的八项要求,并对启动仪式的具体细节及整个活动时间安排进行了认真研究。 葛丽芳强调,要力戒形式主义,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   郑淇   通讯员   杨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