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圆满结束

30.07.2014  17:15

      第二届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7月28日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和新加坡社会管理有关部门、研究机构的百余名代表围绕“社会治理进程中的依法治理”主题展开交流,探讨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分享各自社会治理经验。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汪永清在论坛开幕式上作主旨发言。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和新加坡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部长兼国防部第二部长陈振声在论坛闭幕式上作总结讲话。

        汪永清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作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战略部署,要求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对人类社会治理规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中国将进一步更新社会治理理念思路、创新体制机制,更加注重政府主导下的各社会主体共同治理,更加注重运用民主协商、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积极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能够解决我国现实问题的社会治理之路,努力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汪永清指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重要标志。要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社会治理规则体系,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实现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根本性转变。要让不同社会治理主体的权力责任配置,在法律上适格、互约,使它们都成为社会治理的有为主体。要善于通过确立一系列供人们自己判断是非、分配责任的规则来解决问题,引导、鼓励社会成员之间以契约合意进行自我规范,涵养社会成员自我追求自由与约束、活力与有序统一的内生动力。

        陈训秋在讲话中向这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新方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他指出,这次论坛是中新落实双方换文精神、深化双方社会治理领域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两国官员和专家学者作了深入、务实、坦诚的研讨,发表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达到了增进了解、加深友谊、深化合作的目的。陈训秋希望中新双方相互交流借鉴社会治理法治化经验,进一步深化社会治理法治化领域的务实合作,共同破解社会治理领域难题,致力于建立健全社会治理领域交流合作工作机制,通过专题研讨、实地考察、教育培训等活动,不断推动双方社会治理领域交流合作向纵深发展。

        陈振声在讲话中介绍了新加坡的法治、政策以及社区平台这三大要素在加强社会治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及运作方式,阐述了新加坡在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如何在“法、理、情”三者之间取得平衡的理念和做法,并对论坛取得丰硕成果表示祝贺。

        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徐显明在发言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创新社会治理作出了重要部署,更加突出党委和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理,更加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突出源头治理。这表明党对法治规律认识的深化,也表明党在社会建设理论完成一次新的飞跃。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多方参与,而参与的方式是平等协商,法治就是这个共同的平台。要通过完善协商民主机制、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等,不断加强源头治理制度化保障,努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新加坡贸易及工业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部长李奕贤,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次长,及西南区市长刘燕玲,在论坛上发言。中新双方与会代表围绕“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各方面依法参与社会治理”和“源头治理的制度化保障”两个专题,介绍了各自的做法和体会,展开了深入探讨交流,达成了广泛共识。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7月30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