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居住证制度新部署:为改革建立坚实的财政基础
中央最近对居住证制度建设作了新的部署。日前召开的全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统筹配套、协同推进,抓紧制定《居住证管理办法》,做好户籍制度改革与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农村产权、财力保障等相关领域改革的衔接。
在中央提出户籍改革总体意见之后,最近,各地的实施细则逐渐浮出水面。河南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据报道,四川有望明年在全省正式推行居住证制度,将人口登记和就业、社保、租房、教育、计生等多种服务功能融为一体。合肥市准备全面用居住证代替暂住证。东莞市则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流动人口凭证享受公共服务。
不过,总体来看,目前居住证制度还只是小范围的尝试,即使是在实行居住证的地区内,具体的制度设计也存在很大差异。目前户籍改革的总体方向仍然是差别化落户政策,满足那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需求。应当看到,居住证在形式上确立并逐渐取代暂住证是一个问题,但保证居住证的“含金量”又是另一个问题,而含金量的提升,仍有待于很多政策配套与推进力度的加大。
当前,中小城市的户籍改革相对好推进,大城市、行政级别较高的城市改革较为复杂。在那些建立居住证制度的大城市,通常的做法是,对申领者在居住年限、学历、社保缴费年限、就业稳定性等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实行积分入户的方法。有的城市分为临时居住证和长期居住证,所随附的权益有一定的差异。原因是目前大城市的改革还是要考虑到防止“大城市病”,所以吸引高技能专业人才优先落户,这也是现实的情况。
应该看到,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要消解户籍这种过时的人口管理形式,更是要实现权利和公共福利分配的平等。居住证作为国家的政策方向,作为一种人口服务和管理制度的系统创新,不仅应该是形式创新,更应该是思维和制度创新。改革既需要承认现实难度,也需要保持进取精神。改革需要城市管理者以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沟通和博弈,平衡大城市居民与外来人口的需求,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如能维持足够的改革动力,居住证就会给当地工作和生活的民众切实带来福祉。
当然,一些地方考虑到财力不足,给公共服务支出造成压力,也是现实的担忧,但这与改革也可以平衡,比如居住证的申领和根据居住证享受的权利,二者可以适当分离,目前先降低门槛,扩大居住证的覆盖面,把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化解了,然后不断改善居住证持有者所享有的权利。同时,财政改革必须加快,要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在社保等方面的支出责任划分,为改革建立坚实的财政基础,免除地方政府的后顾之忧,鼓励各地的改革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