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监局统一规范安监系统行政执法文书

19.04.2017  18:31
  为规范我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在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48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安监局制定了8种补充文书,与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48种文书一起报经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意,已印发全省使用。  8种补充文书分别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意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特别意见、移送案件督办书(函)、案件协办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特殊指令、延期整改批准书、钱物清退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交办书。 (政策法规处  梁训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