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三定”传压力监察无盲区
平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制定“定岗、定人、定任务”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环境监察压力层层传递到个人,认真落实环境监察重心下移、网格化管理、信息公开、目标考核等制度,环境监察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链接。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快速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层层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实现任务压力层层传递。年初,环境监察支队将重点污染源监察、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监察、饮用水源地监察、河流断面监察、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排污收费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并与科室负责人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各科室进一步将任务细化、量化到每个同志,并与每个同志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做到定责到岗,定任务到人,谁的工作谁干、谁完成,谁的责任谁负担,岗责明确,实现任务压力层层传递,呈现出人人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实施网格化管理,环境监察责任重心下移。监察支队把辖区内区县分成网格监察单元,每个科室对应一个单元,对网格单元内环境监察工作全面负责,规定网格单元工作内容、主要职责及目标任务。同时,明确执法主体责任,细化工作程序,明确监察内容和频次等要求,做到了环境监察责任重心下移,环境监察权责分明。
三是落实稽查工作制度,强化队伍廉政建设。依据《环境监察稽查办法》,监察支队按计划组织稽查人员对业务科室及污染源现场监察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积极开展检查。在对行政处罚相对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纠正调查基础上,对办案机构和办案人员查办案件是否规范、是否廉洁进行跟踪调查,并征询行政处罚相对人对环保行政执法的意见或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监察支队要求环境监察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加强对权利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程序管理,全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职业化的环保监察队伍。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环境监察支队在市环保网站按时对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项目、依据、标准、程序、金额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仅对企业的诚信度进行监督,也是对执法人员是否依法、廉洁行政进行有效监督,增加透明度,增强了监察人员廉洁执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五是强化调度考核,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根据年度目标任务,监察支队制定了《平山县环境监察工作月度考核计分细则》,每月对各科室及分管片区区县的“查处、通报环境违法排污企业情况、违法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上级交办工作完成情况及配合支队完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情况”进行计分考核,采取约谈、县域限批、“一票否决”及表彰奖励等措施,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加大问责力度,增加任务压力,变压力为动力,凝聚上下合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