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落实减排任务。对已通过国家环保部半年审核的项目,增加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运营台账,进一步提高已建成治污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完成全年国家减排量认定;对已完工正在调试的项目,督促项目尽快申请验收,做到完工一家、验收一家,力争早日发挥项目的减排效益;特别是对正在建设中的减排项目,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实施单月检查、双月调度、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市定减排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执法查处力度。继续开展错时检查、突击检查和夜间蹲点排查,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凡是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非法排污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凡是超标排污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恶意排污的一律严厉打击,并实行“双罚制”。同时,重点加强对“十五小”、“新六小”企业的整治,严防死灰复燃,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不留后患,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加大扬尘治理力度。对重要交通沿线的沙石场、煤场、搅拌站及运输车辆实行巡回监管,从严查处运输车辆超高、抛洒等问题。对城区建筑工地实行封闭作业,全部设置密目防尘网,并采取喷水措施控制扬尘。同时,扩大道路机扫范围,增加路面洒水频次,有效控制和降低道路扬尘污染,确保主城区道路整洁。 四、加快推行清洁能源。严格按照供热、供气专业规划,不断扩大城区集中供热、供气面积,全县新建小区全部纳入集中供热和供气网络,减少燃煤污染。同时,在已完成市定“煤改气”任务目标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业企业“煤改气”工作力度,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