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环保局多措施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为切实做好全县201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确保空气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平山县环保局采取得力措施,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原则,及早布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工作,确保禁烧期间“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责任单位负责人及各镇街书记、镇长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督导组,确定督导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应急措施。召开了全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出台下发《平山县2014年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出台相应措施、配套相应资金,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及时足额发放农机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重点向城区周边和国道沿线2公里范围内村庄倾斜。大力发展秸秆还田机械,推广秸秆青贮氨化技术,努力扩大机械还田和过腹还田面积。积极引进秸秆利用新技术,充分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建材、木炭或气化、发电等。组织召开秸秆还田机械作业现场演导会、秸秆青贮氨化和秸秆气化现场会等,培育典型,示范带动。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联合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印发通告、宣传车、过路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违禁焚烧应承担的后果责任,提高农民禁烧和资源保护意识。通过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各级有关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政策要求,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
四是落实属地负责制。把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四级联包督查体系,将责任落实到村、到地、到户、到人。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纳入镇街责任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对其禁烧情况不定期进行巡查。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平山县环保局积极联合农业、财政、公安、林业、农机、畜牧等部门成立联合巡查组,对全县秸秆禁烧情况进行巡查,做到发现焚烧一起,查处一起。要求各镇街对辖区内秸秆堆放、禁烧和综合利用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造册,如实填写《秸秆焚烧情况登记表》,将每天的禁烧进度情况及时上报县禁烧办。县禁烧办每天搜集、汇总禁烧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为领导掌握禁烧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