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社局四项举措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

17.02.2020  18:40

为保证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服务不掉线、工作推进不断档,市人社局创新就业服务模式,积极推行业务“线上”、“不见面”办理,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好各类企业和重点人群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就业形势动态监测,及时化解各种风险。加强对重点企业失业动态、重点群体就业状况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监测,及时掌握企业岗位受疫情影响变化情况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二是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群众渡过难关。为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经政府审核认定为“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给予“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已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病毒的,可向贷款担保机构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间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三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鼓励多渠道就地就近就业。应对疫情防控,市人社局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活动,建立招聘服务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行业以及人民群众生活保障必需的企业和用人单位,优先发布用工信息。推行失业保险网上经办业务,按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补助资金申报审核等业务工作,确保服务对象及时享受政策和就业服务。

四是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减少非必要现场办公。推行“不见面”就业服务,减少非必要现场办公,认真落实消毒、通风、清洁等防疫防控要求,科学安排业务经办流程,进一步加强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服务窗口的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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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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