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环保局四举措规范环境隐患排查督查 提升应急防控能力

19.09.2014  12:16

为进一步强化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查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无极县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查工作进行规范,提升应急防控能力。

一是转变执法方式,提升工作效能。通过贯彻“三不三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加大暗查暗访频次和力度、与相关部门加强应急联动、对发现环境风险隐患进行现场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进行工作作风、执法方式的转变,切实提高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督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落实督查重点。突出对生产经营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长效机制方面的检查,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三是规范检查程序,严肃执法方式。做到执法亮明身份、检查分组进行、问题仔细确认、意见有理有据、整改复查验收、资料一案一档,全面规范全县环境安全执法程序。

四是严格惩治力度,确保行之有效。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其行为严重程度,分别进行经济处罚、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或依法关闭取缔,有效提高环境安全执法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