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审计局 “四个重点关注”贯彻落实新《预算法》

01.03.2016  13:15

    一是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情况审计。主要关注预算程序的规范性,审计是否存在未经法定程序擅自调整预算或无预算支出的情况,还要关注预算信息的公开透明性,审计财政部门是否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间、内容和范围对外公开预算信息,同时关注应公开未公开事项的形成原因。
    二是重点关注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特别是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针对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的事项,重点审计是否存在“以上压下”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的现象。同时还应关注专项转移资金是否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三是重点关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在贯彻勤俭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下,重点审计行政运行成本以及“八项规定”的相关内容,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硬化预算约束。
    四是重点关注财政存量资金情况审计。通过对往来款项以及专户资金的审计,重点关注长期结存、结存资金大、无对应事项的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问题,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集中财力为百姓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