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审计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五个自觉”

27.08.2015  15:09

    近日,沧州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永利代表市审计局全体审计人员,通过《沧州日报》向广大市民郑重承诺,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印发的《河北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不准”》,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从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做到“五个自觉”,并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是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反对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和行为。二是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履职尽责。三是自觉遵守组织程序,坚决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重大问题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干部任免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坚持任人惟贤,不搞封官许愿。四是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带头遵守审计纪律“八不准”,努力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五是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带头抵制以权谋私、奢糜腐化等腐败行为和各种非法活动,加强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