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安监局加强对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企业的执法检查

30.03.2015  17:28
  针对当前非煤矿山企业陆续恢复生产的情况,承德市安监局加强了对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执法检查。
  一是查企业对复工复产工作是否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
  二是查企业复工复产前是否开展了自查自纠。各非煤矿山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对矿山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三是复工复产前是否进行了教育培训。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对新进员工和调换岗位的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再教育再培训;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教育。
  四是查监管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复工复产程序。各县区安监局要严格落实开工前的安全生产验收各项措施,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切实做到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对未经检查验收擅自开工生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视情节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