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局关于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提示

05.09.2017  14:23

夏秋季节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峰期,为有效预防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承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的提示》,对社会公众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要充分认识毒蘑菇的危害。 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食物中毒者绝大多数人都是胃肠炎型轻度中毒,临床表现为剧烈恶心、呕吐、腹痛等,还有少数为神经精神型。如果中毒严重,对人体损害极大,会引发急性肾功能衰竭或导致休克甚至死亡的肝坏死和溶血性中毒。毒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二要加强防范,切勿采、食野生蘑菇。 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以免发生意外。有食用野生蘑菇习惯的消费者,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无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采食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蘑菇。如发现出售、加工可疑野生蘑菇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要切实加强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对可食用的蘑菇应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食品及食品原料。餐饮单位、各类食堂、重大活动接待、群体宴席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要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一步规范进货渠道,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

要做好预警宣传工作。 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采食期的预警和科普宣传工作。在蘑菇成熟期,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预警和科普宣传,避免“误食”毒蘑菇事件发生。

五要做好食物中毒的及时处置。 消费者在家食用或在外就餐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或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消费者在餐饮单位用餐后要索取发票等消费凭证。事故发生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