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启动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减排措施的 紧急通知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启动 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减排措施 的
紧急 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据市气象、环保部门预测,12月27日起,我市气象条件受偏南气流影响,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同时气温低,燃煤、燃气量增大,污染物浓度积累,空气质量重度到严重污染,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于12月27日12时开始启动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减排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石气水办函[2017]37号)的规定,于2017年12月27日12时起开始启动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减排措施,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督导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确保各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行为;加大秸秆禁烧督导检查力度。
各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应急响应工作的主管领导,并固定专人具体负责应急响应指令接收和信息反馈,建立AB角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指挥部发出的各项指令准确快速传达。
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每天总结本单位、部门的所负责的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每日书面总结材料;同时按格式填写相关记录表格(格式见附表1-2)。在每天14:00前,将前一日总结材料的电子版报送市环保局应急办邮箱。
强化减排措施解除后第一天12:00前,各单位、部门将整个预警期间本单位、部门应急响应措施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市局应急办邮箱。
联系人:董国超 杨学忠
联系电话(传真):0311-85898006 8605814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表1:重点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督导日记录
附表2:秸秆禁烧检查督导日记录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