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局全力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

16.11.2015  16:55

明厨亮灶”作为省局2015年首项重点工作,为确保完成省局年初制定的70%目标任务,各地都在督导、盘点。保定市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加力度、再添措施,全力推进“明厨亮灶”工作任务完成。

一是 强化领导,为“明厨亮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保定市委、市政府将“明厨亮灶”工作列为了保定市2015年实施的惠民事项,由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汇总。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市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惠民事项落实工作的通知》,对“明厨亮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度考核。专门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的工作目标、内容、措施和工作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广泛宣传,为“明厨亮灶”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保定市局今年以来在多次会议上对“明厨亮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学校(幼儿园)食堂、餐饮单位充分认识“明厨亮灶”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标准和要求抓紧开展实施,对照要求加大硬件投入,按照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方式,积极改造。要求各县(市、区)局摸清辖区餐饮单位底数和现状,指导企业选择适宜的形式,制定详细方案和时间进度表,确保“明厨亮灶”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对“明厨亮灶”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强化公众对“明厨亮灶”的认识,积极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督导,为“明厨亮灶”工作鼓劲加压。保定市局采取重点督导和全面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方面对截止9月底仍未完成50%的后进县(市、区)局由主管局长带队进行逐一督导,通过座谈了解工作推动不理想的原因,存在的困难、需要市局帮忙解决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举措,并与县局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个月,确保年底如期完成任务目标。另一方面,将“明厨亮灶”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督导检查中,由局领导带队,从各业务处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局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很好的调动了各县(市、区)局工作的主动性,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四是通报约谈,为“明厨亮灶”工作后进单位激发动力。为切实推动“明厨亮灶”工作进度,确保全年任务目标顺利完成,保定市局对“明厨亮灶”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将各县(市、区)局及市食品保化监督所的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并对9月底“明厨亮灶”工作仍未完成50%的6个县(市、区)局一把手进行了约谈。要求后进单位认真梳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倒排时间,扭转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五是挂牌公示,确保“明厨亮灶”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为更加广泛的接受群众监督,市局共出资10万元制定了统一的“明厨亮灶,欢迎监督”宣传公示牌,在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任务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显著位置或显示屏旁边张贴,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对餐饮食品安全状况的消费知情权及社会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截至2015年11月10日,全市共6176家餐饮单位完成“明厨亮灶”改造工作,完成率70.96%,已提前完成目标务。

(餐饮消费监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