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以“六有”和“八规范”抓好环保监管工作

04.12.2014  11:03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效能,石家庄市环保局以“六有”和“八规范”抓好环保监管工作,不断寻找问题和不足,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照亮服务窗口。 “六有”,即有一个标准醒目的机关标牌、有一个规范的政务公开栏、有一套标准统一的科室牌、有一套标准统一的廉政风险等级告知牌、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执法管理制度、有一套单位内部车辆管理办法。“八规范”,即规范岗位职责、规范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办公秩序、规范协调机制、规范决策程序、规范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