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环保局从五个“第一”入手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20.08.2014  16:38

为了正确处置环境应急事件,提高环境应急效能,平山县环保局全面严格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提高环境应急响应从五个“第一”入手,进一步强化了环境应急管理。

    一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途径为直接向县政府应急办和环保局应急股报告,情况特殊时可直接向县政府领导或环保局领导直接报告,并报告风险源和影响范围。

    二是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在15-30分钟内集合完毕并携带必要的装备赶赴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性质和数量、可能产生的污染隐患后果、是否需要协助。

    三是必须在第一时间开展监测。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性质、扩散范围、危害后果、预测污染物变化情况以及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四是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信息。加强与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协调沟通,及时、准确、如实、全程向社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的起因、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现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情况、环保部门采取的处置措施、控制的效果,提高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五是必须在第一时间调查。为防止证据丢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开展调查,通过拍照、录像、取样、检测等手段,及时准确的保留违法证据,为事后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置提供第一手资料,维护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