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环保局“五个结合”依法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30.07.2015  10:38

        一是从严把关与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对全县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开展定期拉网式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的审批关、验收关、环评关,坚决执行“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
        二是提前介入与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巡查、暗访、回访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行早介入、早立案、早查处、早解决。
        三是监管并举与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对每一起信访案件实行事前随访,事中查处,事后回访,并跟踪管理,全程服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访。
        四是环境宣传教育与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执法人员在处理环境信访过程中主动向违法企业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让企业明白保护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五是环境监察同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制订了环境监察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巡回督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使环境信访工作由被动查处变为主动出击,由事后查处转向强化监督,实现信访工作由走访变为下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