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四措施推动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城镇新增就业47.3万人
从省政府新闻办7月27日举行的上半年全省人社主要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47.3万人,同比增加0.56万人,增长1.2%,完成全年计划的61.8%。
就业主要指标均超过时间进度。上半年,失业人员再就业13.51万人,同比增加0.0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1.4%;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5.1万人,同比增加0.02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63.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39.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78.8%。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3%,保持在4.5%以内。
上半年,我省(河北省)四大措施推动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积极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上半年共为573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7.51亿元,惠及职工32.73万人。其中,为20户去产能企业发放稳岗补贴4.56亿元,惠及职工8.76万人。
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对全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组织2017年“河北省毕业生就业市场”“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大型就业服务活动,进一步促进毕业生、去产能安置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零就业家庭精准帮扶,使326户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同比增加117户,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扎实做好就业创业扶贫工作。建立就业创业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全力督导各市县主动与京津和省内地区建立扶贫劳务输出对接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开展“一对一”就业指导帮扶,开发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将55万人纳入台账管理,为31.7万人次提供就业服务。聚焦10个深度贫困县,开展专场招聘会、特色技能培训等活动,贫困家庭子女可免费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推荐就业。
创业带动就业效能不断提升。省市两级设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设立8000万元的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导基金,为毕业生创业提供保障。今年前6个月,全省新发放贷款5.06亿元,直接扶持0.65万人自主创业,带动1.95万人就业。(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