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镇新增就业8.8万余人
保定市城镇新增就业8.3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69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94万人——这是今年的惠民事项之一。截至今年11月,上述三项促进就业任务目标已超额完成。
截至今年11月,保定市城镇新增就业8.8208万人,完成任务目标8.3万人的106.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8399万人,完成任务目标2.695万人的105.4%;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582万人,完成任务目标0.94万人的112.6%;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1%,控制在任务目标4.5%以内。
为促进就业,保定市实施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
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在基层购买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运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
积极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围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资金补贴政策延伸到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拓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范围,标准提高至每人2000元;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给予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大力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对结构调整中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给予扶持;对企业吸纳化解过剩产能涉及企业失业人员就业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和退出机制;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就业工作。
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加强职业培训监管,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及创业培训,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将新型学徒制度培训、家庭手工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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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