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规范小餐饮登记行为 从业人员须每年体检

02.08.2018  03:32


河北省食药监局官网相关信息截图

  近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印发《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小餐饮登记行为,保障小餐饮食品安全。办法规定,小餐饮开办者应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符合健康体检要求的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小餐饮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小餐饮登记证,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办法规定,小餐饮开办者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小餐饮开办者需保证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运转正常,向消费者提供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刀具、案板生、熟分开,且标识明显;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办法要求,小餐饮操作间和就餐场所均应设在室内,操作间与就餐场所宜使用玻璃等透明材料区分或隔断,将加工过程公开给消费者,卫生间不得设置在操作间内。有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的食品冷冻冷藏设备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的数量或容量应能满足需要;有密闭的清洁餐饮具贮存保洁设施。提倡配备若干存放未清洗餐饮具的周转箱(桶)。有一定数量的食品存放架,食品和食品容器上架存放。烹调区有机械排烟、排气装置。食品处理区、就餐场所、专间内设足够数量的餐厨废弃物暂存容器。提倡就餐场所每张餐桌下面设一个垃圾篓,并提示消费者垃圾入篓。操作间面积原则上不小于6平方米。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门店、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开办小餐饮应当取得所在地县(市、区)小餐饮登记部门颁发的小餐饮登记证。经营场所面积在50平方米(不含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鼓励小餐饮通过不断提升标准,达到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河北新闻网讯 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