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户次小微企两月减税近9000万元
全省地税系统落实扶持小微企发展新政
40万户次小微企两月减税近9000万元
“起征点上调以后,我们每月的营业税都免了,一年能省不少钱呢。”在邢台开餐馆的李芳最近算了一笔账,她的餐馆月营业额在2.8万元左右,过去每月要缴纳1568元的营业税及附加。新政策实施后,一年可以节约近2万元的税款。
“10月、11月两个月来,我省39.86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户,享受免征营业税税额8992.05万元。”省地税局税政处处长周敏介绍,今年10月1日起,月销售额2万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缴营业税,免税营业额度再度提高,让更多的营业税纳税人得到了实惠。全省地税系统通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利用网站、地方报刊、QQ群、政务微博、微信宣讲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作用,为纳税人宣讲和解答相关问题。省地税局还通过修改征管系统及网上报税系统等相关软件,进一步简化操作步骤,增加了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下纳税申报的提示功能3,使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更及时、便捷地享受政策。
据了解,为大力扶持小微企业成长,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仅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的月营业额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就经历了两次调整。自2013年8月1日起,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营业税(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营业额2—3万元的小微企业也纳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范围。另外,自2008年至2014年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经过了四次调整,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针对每次变化,我省地税出台相应措施,积极落实,为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