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小微企业新招毕业生长期享受1年社保补贴
中新网5月26日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今日就大学生毕业面临的就业形势表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要鼓励毕业生到企业去,同时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底调整为长效性政策。
今日10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做客中国政府网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并回答网友所关心的问题。
数据显示,今年将有749万大学生毕业。信长星表示,从目前情况看,当前高校毕业生整个就业情况还是比较平稳的。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特别是随着企业用工减弱的趋势,再加上今年毕业生数量有所增加,当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任务非常艰巨繁重。
这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一直强调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放在整个就业工作的首位。近年来,国务院连续出台文件,完善相关措施,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推动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在过去这些政策基础上,国发23号文件第13条又专门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就是过去已经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继续实行、继续有效,这个文件又对相关政策做了延续扩展、充实完善,更好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信长星就政策体现的四个导向做出表述。第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包括落实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等等。
第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真正解决就业的主渠道还是企业吸纳,要鼓励毕业生到企业去,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量非常大。如何把这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愿望和小微企业需求更好的结合起来,我们开展了包括就业见习,让高校毕业生更多的了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同时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底调整为长效性政策。
第三,鼓励创业。提出来要继续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第四,加大对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大至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信长星说,从我们部门来讲,重点是促进这些政策的完善,特别是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同时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我们概括为实施两个计划:一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二是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创业培训、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准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