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再获税收优惠“大礼包”
02.04.2015 12:22
本文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本报讯 (首席记者 靳晓磊 通讯员 刘 军 张泽旭) 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扩大到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近日,小微企业再次收到税收优惠“大礼包”。据鹿泉区地税局测算,该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突破1000户,预计减免所得税额300万元以上。
“去年,我们公司应缴企业所得税3万多元,如按照今年的税收优惠新政策,只需缴纳1.5万元”。近日,鹿泉区某公司财务主管小张表示,税收政策的支持,对他们这样的小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据了解,这次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继2011年、2014年后,第三次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据统计,去年在鹿泉区地税系统,有227户小微企业享受到了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共计减免所得税81.08万元。
“接到税收管理员的电话后,才知道我的公司属于这次优惠范围。”鹿泉区向阳街五金店的老板葛玉红说:“能让我在第一时间了解税收优惠新政策,得感谢地税干部。”鹿泉区地税局副局长尚彦平表示,为尽快让纳税户知晓税收优惠新政策,他们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了辖区内符合优惠条件的小微企业法人。
另据了解,为尽快落实本次税收优惠新政,河北省地税局已下发通知,规定小微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直接享受优惠,不需经税务机关核准。同时,市地税部门也进一步简化了备案程序,根据纳税人申报表上填写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实行优惠自动备案。
编辑: 孙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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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15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