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小学生守则》引争议 该提倡中小学生见义勇为吗?

21.09.2015  11:13

时隔十一年之后,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出台,在新的中小学生守则中,可以发现,见义勇为,勇于斗争的字眼没有再出现,那么,是我们的时代,不需要这些精神了吗?

永安街小学的教师陈帅,今天是他开学之后上的第四节安全课。陈帅所教的课程很简单,他要教会孩子们,当遇到危险情况或者发现坏人作案时该怎么办。

永安街小学的学生,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平时家长忙于生计,对于学生照顾很少。再加上学校周边流动人口较多,因此,安全教育一直都是学校的重要课程。陈帅在课堂上告诉学生,无论是遇到火灾,还是朋友溺水,或者其他的突发情况,都要先保护好自己。

继2004年发布《中小学生守则》后,时隔11年,教育部重新修订守则内容,并在开学前印发。新的守则一经问世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新的守则中,添加了许多贴近时代的内容,比如说诚实守信,保护生态环境等内容,在这些改变之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取消了见义勇为和勇于和坏人作斗争等内容。

新版守则的这项措施,获得大部分教育工作者的认可。从事多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郭文邺告诉记者,新的学生守则,不仅仅是更加人性化,而且遵守了国家法律。

80年代人,都曾学习过赖宁,他为保护国家财产,勇扑山火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有些反对者认为,这次新修订的学生手册,对以前提倡学习赖宁是一种否定。郭文邺认为,学习赖宁和新的中小学生守则并不冲突。

郭文邺认为,取消见义勇为,并不代表否定见义勇为,不去培养学生的正义感,责任感,而是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体力等各方面原因,提倡更加聪明,也更加安全的办法。

陈帅老师告诉记者,教育孩子保护好自己,并不是要学生们对于一些不法现象漠然视之,而是更聪明,更讲究方式方法,对学生正义感和责任感的培养一定要贯穿教育的始终。

不再提“见义勇为”并不等于否定“见义勇为”,而是主张不具备救人能力的中小学生采取其他方式帮助别人。我想这就是对新版《中小学生守则》的正确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