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小学招生最新通知!今年有这些新变化

04.04.2018  11:07

最新消息!省教育厅近日发布通知,对今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平等、免试入学政策全覆盖,并再次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规范↓↓↓

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不能作为招生依据

通知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以及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组织或选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禁止以外语特长等名义选拔招收特长生

根据安排,今年秋季,全省各公办小学、初中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禁止以外语特长、体育艺术特长、少年班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招收特长生;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招收划定范围(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民办小学、初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确保今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不再新增56人以上班级。

探索实行按学校对口划片招生

通知规定,小学升初中可探索实行按学校对口划片招生。片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提前公告;对优质小学、初中进行片区调整时,要事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根据通知,我省将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并加大对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支持力度,防止出现随迁子女因“上学难”而失学。

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

此外,我省继续通过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

民办学校跨设区市招生不得超过总计划

对于民办高中跨设区市招生行为,通知指出,应由学校举办地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并函告生源地设区市教育局,纳入生源地设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筹。在外设区市实际招生超过计划数的,在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可调剂增加该市5%以内计划数量。

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须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应当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不得滥收费用”。

自主招生需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

设区市教育局可在本市范围内选择部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公办高中)进行招生改革试点,试行公办高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范围应控制在市域或县域内,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自主招生应安排在当地中考成绩公布以后进行。试行自主招生学校的试点方案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这样做任何高中不得录取

参加中考并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