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小区楼上管道漏污水 底商墙面和木地板遭了殃

08.02.2015  20:42

    本报讯(记者 杜慧 文清 通讯员 杜晓峰)“我们是一家底商,这两天,楼上下水管道不停往下漏污水,弄得屋里臭气熏天不说,还把我们的货物给泡了,最关键的是,现在还在不停往下漏,这可怎么办?”家住青园小区的居民郭先生昨日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

    昨日,记者立即赶到位于槐中路308—124号郭先生所在的商铺,该商铺有两层,一层是门脸,用来卖货,漏水点位于商铺二楼。刚一踏上二楼,就闻到一股儿刺鼻的怪味,“漏水点就在那个下水管道的拐弯处,现在还不停往下滴污水。”郭先生指着房顶上的下水管道愁眉不展地说。

    记者看到,下水管道所在的东墙吊顶已经拆了下来,往里望去,露出几根用黑色隔音棉包裹的管道,其中下水管道拐弯处正不停往下滴污水,地上放着盛水的塑料桶。东墙墙面已经用一层薄塑料包了起来,木地板已经多处开裂。

    郭先生介绍,管道往下流污水已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去年6月,这个下水管道就曾损坏过,漏下来不少楼上住户的排泄物,“当时我们找物业维修过,暂时不漏了,可异味无法消除,只能停业装修。”去年12月重新开始营业,没想到,不足两个月,此事再次发生。“我们找来物业检修,发现下水管道拐弯处漏了一个大洞,居民排泄物倾泻而下,我们刚装修好的硅藻泥墙面和木地板都损坏了。”郭先生一边说一边展示事发时的录像 视频 和照片。

    事发后,物业赶到现场采取临时补救措施,在漏水处用塑料、水泥和铁丝固定住了,可郭先生担心,这治标不治本。

    昨日,记者就此事联系到了小区现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物业正在积极协调此事,先把漏水点堵住,再联系业主、租户、施工方等多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河北 明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惠民认为,若是新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出现管道漏水等情况,业主或租户应该找开发商,确定漏水原因。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则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赔偿,如果是商户装修原因造成的,则由商户个人承担。作为小区物业,应积极出面协调,不负责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