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一小区因不满物业将其告上法庭 一审胜诉

03.11.2014  18:18

  昨日,小区内召开业主大会,告知业主们一审胜诉消息。

 

   小区居民不满物业管理

  昨日上午,该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将一审胜诉的消息告知广大业主。在小区里记者也看到张贴出判决书的摘要,许多居民驻足观看。

  为何要走到这步?提起小区的物业管理,居民们眉头一皱,纷纷抱怨起来,一位居民说:“听说海昌物业的营业执照已经在2008年吊销,没有物业企业服务资质,之后它又擅自转交给美佳物业,也没有资质。”业主代表尚师傅告诉记者:“物业乱收费,账目管理混乱,高层水费有超收的情况。另外,私自占绿地建车位,在AB座楼下消防通道被堵上,盖了车库,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咋进来?这些车位向外出租或者出售,可这些车位费都去哪了?小区里的私搭乱建、公共区域种菜等等都不管。”居民王大爷也不满:“你看警卫亭都让人开了烧烤摊,虽说有保安人员,但小区还经常失窃。

  记者在小区里看到,有消防通道被搭建成简易车库,小区门口的警卫亭正面标志着烧烤招牌,多处绿地种植上了蔬菜、或堆有大量垃圾,遭到破坏,管理较为混乱。

   事件回顾:双方“纠葛”   一纸告上公堂

  新建华小区业委会诉称:2007月1月,该小区开发商保定市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海昌物业签订了该小区物业服务的前期委托协议,由该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13年8月14日,该物业张贴声明:原有名称变更登记为美佳物业,原组织机构,人员组成等不变,随后美佳物业在小区提供服务至今。

  期间由于大多数业主不满该物业在服务期间提供的保洁绿化、秩序维护等基本的服务不到位,且查询该物业并无物业企业服务资质。

  小区业主于2013年7月21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为维护全体小区业主合法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请求依法判令解除被告……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确认被告退出物业服务领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等要求。同年12月23日立案,2014年10月21日业委会接到了法院一审判决,小区业委会胜诉。

  因不满物业服务,新建华小区业主们通过法律途径,一纸诉状将物业告上法庭。近日,南市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小区业委会胜诉。

   业主:拿起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因为种种不满于物业的管理,业主们走上了法律途径。

  该小区业委会主任霍文涛也是这场官司的核心人物之一,他告诉记者,“其实正是想要打官司才成立业委会,之前小区里没有业委会,但如果想要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没有业委会是不予立案的。

  于是2013年7月21日该小区成了业委会,之后业委会对小区居民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进行了表决,经过统计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解聘该物业公司。“我们过半数的居民都同意,大家还积极捐出打官司所需的钱物,你看我手里拿着十本票据都是大家捐的款数。”业主意愿调查后,正式聘用了河北溥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我们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坚持就没有不成的事情。”霍文涛说。虽然一审判决已下,但是之后还有更多事情需要解决,“现在我们等着他们上不上诉,慢慢一步一步解决。

   物业:准备提出上诉

  针对此事,记者又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一位赵姓负责人表示准备提出上诉,“这些车位、简易房屋不是我们建的,是业主个人所为,我们没有具体的权利去强制业主,我们也很为难,并且这几年来我们都在有序管理,可是我们收业主们的物业费太低。

  他为记者算了一笔账,该小区约一千余户居民,如果算入全部业主交纳的物业费约是32万左右,该物业有25名员工,算入保洁、保安、绿化维护等等人员工资支出则要41万左右,“这还不算上大的维修费用,况且还收不全物业费,我们一直在亏钱。”另外,对于是否撤离该小区,赵姓负责人说:“既然大家想要我们撤出,我们会撤出,但是必须要做好与新物业的交接工作,比如我们之前垫付、投入资金等等都要交接好。

  该事件将何去何从,有个怎样的结局,本报将持续关注。(□文/图 记者 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