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院对首批新建乡镇法庭进行逐一验收

25.08.2014  11:37

8月13日,沧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章文忠,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辉军等一行组成的验收组到河间法院就新建成的“一乡一庭”进行视察验收。验收组先后对故仙镇法庭、尊祖庄乡法庭、行别营乡法庭、西九吉乡法庭的办公用房、硬件设备、卷宗档案等进行了查看验收,并听取了各法庭新任庭长关于新建乡镇法庭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验收过程中,章文忠院长对河间法院“一乡一庭”建设工作整体进度及新建法庭的运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代表中院党组对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对新建法庭硬件建设和人员选配表示满意,对新任庭长及驻庭调解员提出了希望。章院长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基层法院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院关于“一乡一庭”建设的指示精神,在市中院《一乡一庭建设方案》总体框架内,自我确立超前目标,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建设任务,这为全市法院全面完成“一乡一庭”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树立了信心,也为有效推进“一乡一庭”工作开来个好头。章院长强调,新建的“一乡一庭”通过验收不是目的和终点,关键要发挥好成效,通过认真地开展工作,使党委、法院及百姓均从中受益、得到实惠。最后,章院长对通过验收的乡镇法庭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积极作为,发挥作用 。新建乡镇法庭要以矛盾调解为重点,紧紧围绕“六项职能”发挥作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真正成为党委、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减压阀”,成为法院减少成诉案件的“过滤器”,成为增进群众感情的“连心桥”;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短、平、快地解决群众求助的问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将工作开展与践行群众路线相结合,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回报党委、政府的支持和人民群众的期望,避免形式主义。

二要提升能力,树立形象 。工作中,新任庭长的“领头羊”作用非常关键,但更多的作用需要驻庭的人民调解员发挥,新任庭长及驻庭调解员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各基层院要积极组织新任庭长和驻庭调解员参加近期省院将开展的专项业务培训,努力适应“一乡一庭”工作需要,更好地开展工作;要在强力推进司法调解的大环境下,充分发挥“调解能手”的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提高驻庭调解员的调解艺术,树立法院和法庭良好形象。

三要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要基于“六项职能”,就如何进行矛盾调解、司法确认、法制宣传等工作出台具体的规定,有效地指导工作开展;要结合地方特点和乡镇法庭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简便易行的方法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要记好工作台账,做好各项记录,建档留存相关材料,提高工作开展的规范性;要做好乡镇法庭与中心法庭和基层法院的工作衔接,对需要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要及时移送,为群众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

四要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新建乡镇法庭被百姓接受和认可还需要一个过程,要继续争取地方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的支持,围绕新建法庭的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宣传,如利用各村广播站向广大群众宣传,利用村内政务公开栏进行宣传,让乡镇的老百姓都知道有纠纷找法庭,为法庭的正常运转提供保证。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