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审计局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08.12.2015  10:58

    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审计。结合新修订后的预算法,对财政性资金征缴、减免、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实施重点审计,不断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征收、管理、分配和使用的监督力度。
    二是持续开展对重点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重点对投资立项、审批、招投标、建设、概算调整、工程变更、验收、资金使用环节进行审计,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管理权的监督力度。
    三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和经济监督权的监督,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审计。积极开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国土资源、农业开发、大型公益性建设项目等民生的专项资金审计,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五是认真完成行政事业、金融、企业审计。行政事业审计注重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制度,加强财会管理。金融审计不断加强对新常态下审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帮助被审计单位改善内部管理,充分发挥了审计的“审、帮、促”作用。通过积极探索和梳理总结,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金融审计流程模板,为今后金融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捷径。企业审计促进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关注关联事项,揭露在执行国家重大经济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