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大对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支持

08.03.2016  12:59

        日前,省财政厅印发通知,要求对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稻谷、小麦、玉米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进行调整:    将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省财政直管县补贴比例分别提高到47.5%、32.5%,对非财政直管县补贴比例分别提高到45%、27.5%;市级财政对非财政直管县补贴比例不变仍为7.5%;农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继续承担20%的保费。县级财政不再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