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将寨卡病毒感染症列为法定传染病加强预防应对
中新社首尔1月30日电 (记者 吴旭)韩国保健福祉部30日对外发布消息称,为预防性应对国外流行的寨卡病毒感染症,韩国政府日前将该病症指定为第四类法定传染病。
韩国保健福祉部表示,寨卡病毒感染症被列为法定传染病后,为已经感染或疑似感染病毒的患者进行诊疗的医务人员必须及时告知保健所相关情况,违者将被处以200万韩元(约1万余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此外,韩国疾病管理本部已组建应对小组,并成立由大韩妇产科学会、大韩传染病学会等组成的咨询团。
韩联社报道称,在出现确诊患者前就将病症指定为法定传染病的情况在韩国较为罕见。保健福祉部官员指出,每周约有600人从巴西进入韩国。考虑到游客入境情况、疫情扩散趋势等因素,决定提前将寨卡病毒感染症列为法定传染病。
据报道,第四类传染病是指在韩国国内发现的新发传染病或有发生隐患的传染病,以及有从国外传入韩国国内隐患的传染病。目前第四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黄热病、登革热、非典型性肺炎(SARS)、甲型流感、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SFTS)以及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
当前美洲寨卡病毒蔓延引发多方关注。据世界卫生组织介绍,寨卡病毒的潜伏期并不为人所知,疾病症状与登革热等类似,包括发热、皮疹、结膜炎、肌肉和关节痛、全身乏力以及头痛。
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1月28日在日内瓦表示,寨卡病毒正在美洲地区“爆炸性传播”,警报级别极高,她将在2月1日召集紧急会议,以确定疫情爆发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自去年寨卡病毒在美洲被发现以来,该地区目前已有23个国家和地区报告相关病例。美国疾控中心日前已发布针对寨卡病毒的旅行警告,建议孕妇暂时避免去寨卡病毒流行的地区。这一旅行警告已涉及巴西等24个国家和地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