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362家正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18.06.2014  02:04

     并公布违规举报电话

    提醒家长选择注意事项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网记者李会嫔)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公布了石家庄市正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名单,提醒全市中小学生家长如确有让孩子接受课外培训的需求,请选择正规办学机构。石家庄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力量办学处提醒家长选择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应注意以下几点:

    ●是否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教育培训机构必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证件。请各位家长首先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副本上加盖有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印章)。《办学许可证》应悬挂在学校醒目位置,学校名称、地址、办学内容等事项应与《办学许可证》上标注的内容相符。

    ●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广告

    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原件在简章或广告扉页上加盖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印章。各位家长可向其索要查看,并注意查看该机构开设的课程是否与其招生简章发布的内容相符、授课教师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及相应的职称证明。

    ●慎重办理入学手续

    培训机构应引导学生和家长查看《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等相关办学证件,告知学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教师情况、学习时间、考核办法等相关内容,安排学生现场考察。家长应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

    ●合法缴费、合理退费

    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在招生咨询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未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不得收费。对非学历教育培训,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学校应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向退学学生退还学费住宿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予以退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少退或拒绝退费。

    ●重视安全防护选择培训机构时,应当查看其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齐全;是否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或者验证制度;教学场所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石家庄市政策法规与社会力量办学处处长张志刚表示,家长应选择正规审批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非正规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容易出现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的行为。市区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在2013年度年检中认定为合格的教育培训机构名单已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各位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前登录查看。教育行政部门一旦接到相关投诉,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同时,我们也希望房屋出租单位(人),在向培训机构出租房屋时要查看其证照情况,不向无证机构提供培训场所,共同维护教育培训市场良好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

    如有问题,请各位家长拨打培训学校审批机关监督电话咨询。

    石家庄市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86036682

    长安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86662070

    新华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 86952758

    桥西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89653011

    桥东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 86093953

    裕华区教育局:查询(举报)电话:86578974高新区社发局:查询(举报)电话: 85093220

【责任编辑:王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