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宣讲18:沧州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动员大会和首场宣讲报告会

11.06.2015  14:14
6月10日,沧州市召开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动员大会和首场宣讲报告会,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国权,督导组副组长、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张献增,省安监局监管三处处长赵建国及沧州督导组全体成员,沧州市各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安监局局长,沧州市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驻沧部分中央、省属危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壳牌所属加油站站长,沧县、青县、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危化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508人参加会议。 张献增首先做动员讲话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通过本次宣讲,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通过本次宣讲,正确分析研判我省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加强事故防范和预防预警;二是要通过本次宣讲,正确分析研判我省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加强事故防范和预防预警;三要通过本次宣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治安水平;四是要通过本次宣讲,有效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参会人员签到、核对身份后持券入场
赵国权讲话指出,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要借势而为,推动“安全生产月”“一大工程、五项机制”和油气输送管道、危货运输、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使用液化气的餐饮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要强化措施,在组织工作上做到“全覆盖”,在警示教育程度上要深入,在确保活动效果上见实效。
督导组对参会人员签单名单进行核对 沧州市宣贯活动启动仪式和首场宣讲报告会颇具亮点:一是沧州市安监局多方协调,征调公安、消防、电力应急、医疗救护车在会场外全程值守,保障会议顺利进行;二是沧州市安监局局长刘国恩提前一个半小时来到入口处,亲自把关核实参会人员身份并发放入场券,杜绝替培替训现象;三是沧州市安监局在参会人员控制上,除会前发通知外,在启动仪式前一天还专门逐一打电话确认、叮嘱。四是组织者还专门制定了《提前离场人员登记表》,在宣讲期间,由安监局工作人员对所有出口分兵把守,对每一个进出人员询问、登记。
会议保障人员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 邢武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