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部署学习宣传《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30.09.2015  12:07

冀中能源部署学习宣传《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9月29日,冀中能源集团《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安排部署会在峰峰集团召开。冀中能源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万义,峰峰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郭志武出席会议。

 

 

郭志武介绍了峰峰集团在深化改革中发挥民主管理作用,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大局的一些做法,并以峰峰集团刚刚召开的职代会为例,对在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说,多年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在企业深化改革发展中民主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坚持党委领导,这是做好民主管理的核心;必须相信和依靠职工,这是做好民主管理的根本;必须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这是做好民主管理的前提;必须做到依法规范操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学会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民主管理工作;必须赢得行政支持,这是做好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刘万义在讲话中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颁布《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实施,广泛学习宣传动员,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条例》作用的发挥。各级工会要紧紧抓住《条例》宣传贯彻这一有利时机,带头认真学习,要把《条例》的宣传纳入工会系统法制宣传规划,要宣传落实到每个矿厂、车间、班组、每名职工,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

邯矿集团、冀中股份、邢矿集团、国际物流集团等单位也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就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和交流。

 

(赵苗 高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