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为良法善治提供制度基础
河北代表团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
增强立法能力 提升立法质量
为良法善治提供制度基础
周本顺张庆伟赵勇等参加审议
河北新闻网北京3月10日电(河北日报记者苏励、王玉亮)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河北代表团今天分别召开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本顺,省委副书记、省长张庆伟,省委副书记赵勇等参加审议。张庆伟主持上午的全体会议。
代表们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从顶层设计上为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方向。立法法作为规范所有立法行为的法,也是“管法的法”,实施15年来,在立法工作制度化、法律化等方面产生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已与当前形势和任务不相协调。这次立法法的修正,适应了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完善了立法体制,做到了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推进,可谓恰逢其时。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法为良法善治提供了制度基础。”代表们如是评价。吴振山代表说,对于这样一部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在吸收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起草的同时,还应该扩大参与人群,可以组织召开听证会,积极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企业界代表的意见,以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各级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应加强执法监督,让好的法律落到实处,保证让好的法律带来好的治理效果。
“合理、完善的立法程序,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葛会波代表建议,应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根据立法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法律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公布四个阶段。对立法信息和资料的公开,议事过程的公开,立法活动的时间、地点和事项的公开以及法律草案公布和征求意见的方式、时限等,在立法法中应进行更加明确的规定。
马誉峰代表说,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一步明确了中央与地方的立法权限,特别是赋予设区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的地方立法权,这对促进各设区市的城建、环保等工作必将产生重大推动作用。我们将抓住立法法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机遇,务实推进地方立法实践。他建议全国人大、省人大对赋予立法权的市进行专题培训,以增强立法能力,提升立法质量。
代表们还就科学划分立法权限、保障立法程序有效实施、完善立法监督制度等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