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代表团审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11.01.2016  09:53

    审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是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一个重头戏。出席会议的石家庄代表团审议时也热切期盼,我省能通过采取强有力措施,对大气污染加以根本治理,重现蓝天白云。

    我省的大气环境,中央关注、百姓关心,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在加快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重要而紧迫。刘江敏代表在立法过程中,也多次参与调研等活动。他认为,大气污染是目前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指导和解决的问题。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具有很明显的协同性。这次我省立法不但征求本省的各方意见,而且和北京、天津立法的同仁们一起协同制定这个条例,并且在对接机制上也得到了北京、天津的大力支持,“我觉得这一点非常棒。

    我省是用煤大省,燃煤消耗量巨大,削减燃煤总量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中之重,必须下大决心调整能源结构,削减燃煤总量。王志国代表认为:“治理大气污染,就要寻找污染的根源,这就追到了能源结构问题。如果不把煤的消耗降下来,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是无从谈起。今后,应该发展太阳能,核电等清洁能源,如果再有电力需求增加时候,不一定要建燃煤电厂,可以像上海、江苏等地一样买电,这样也能减少我们的燃煤消耗。

    我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大气环境依然十分严峻。当前,大气污染物排放数值居高不下,雾霾频发,空气质量未明显好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效果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差距。刘江敏代表说,大气污染防治牵扯到煤炭的污染,工业污染,还有各种扬尘污染等,已经渗透到我们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在治理的过程中,一定要强调科学性。

    治理大气污染的同时,如何切实做好保护、尤其是做好对未成年人的防护问题得到了赵勇强代表的关注。他认为,雾霾对孩子伤害更为明显。“孩子的健康问题是最重要的问题。政府应该先给孩子们在学校里装过滤的新风系统,这样可以在治理过程中让孩子们的生活学习环境有一定的改善。

    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利于明确责任义务、规范防治措施、强化责任追究,有利于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促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显著的成效。裴红霞代表认为:“《条例》的一些条款强调了公众的责任,就是说治理大气污染实际上是人人有责。对于学校来讲,我觉得主要是对青少年学生加强大气环境的保护、包括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让每个人都成为大气污染防治的参与者。” (记者 王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