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系统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成效显著

08.08.2016  13:34

今年来,湖北省审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审计机关“不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 的、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的规定,严格按照《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议事协 调机构的清理退出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审计系统已清理退出(含正在退出)相关议事协调机构1626个。

——领导高度重视 。 收到通知后,省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退出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审计系统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做好清 理退出工作是贯彻落实审计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并强调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同时,积极做好汇报及宣传工 作,切实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理退出工作。

——周密安排部署 。 省审计厅下发专门通知,明确清理退出工作的原则和依据,即:审计署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审计机关牵头的予以保留;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 因情况变化设立依据不充分的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不再参与,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不再参与、可能影响依法独立审计监督的不再参与等。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结 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目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研究提出保留或退出意见,规范填写并按时上报相关情况。

——积极协调配合 。 在清理退出工作中,省审计厅办公室负责议事协调机构相关文件的清理、核实等前期工作;厅法规处负责对前期工作复核、与省委省政府及相关省直部门联系退出事 宜、汇总上报全省审计系统清理退出情况等相关后续和收尾工作;厅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分工协作,确保全省审计系统的清理上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此次清理退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审计机关共参与各类议事协调机构2148个,其中:省厅参与57个,市(州)局参与554个,县(市、区)局参与1537个。目前,省厅已退出(含正在清退)43个,市(州)局已退出(含正在清退)425个,县级审计局已退出(含正在清退)1158个,平均占比76%。此次清理退出工作,基本解决了审计机关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多,有的职责不清、职能越位错位,有的牵扯审计机关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审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等问题,为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更好地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提供了坚强保障。(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