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审计机关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2.10.2015  09:20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 “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今年,李克强总理也要求审计要念好权力运行的“紧箍咒”,确保权力不被滥用、资金不 被侵蚀,要瞪大“火眼金睛”,发挥好反腐败“尖兵”和“利剑”的作用。审计机关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作用越来越突出,责任越来越重大。现结合 审计实际,谈几点看法。

一、审计机关在推进惩治腐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认识不强。 有的审计机关认为:反腐败斗争纪委监察部门是主角,审计机关一般是在政府、纪委、组织部门安排或授权的情况下才被动开展工作,思想观念认识上存在淡化反腐败斗争的主人翁思想意识。

(二)发现问题层次不深。 审 计机关是第一手接触相关原始资料的,容易发现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但部分审计人员就事论事、就账查账,没有更深层次发 现问题,影响审计职能的全面发挥;同时发现腐败问题主动性不够,小有成效就满足,浅尝辄止,不能扩大发现问题的线索,缺乏发现问题本质的能力。

(三)制度机制建设不全。 有 的制度建设目前还是空白,在某些领域或环节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有的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或实施细则,在具体操作中难度较大。具体来说,没有充 分借助人大机关立法力量对审计处理决定的整改督办,没有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没有整合纪委、检察、组织和司法等资源力量,导致相关管理制度规 定和问题查处程序没有衔接好,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质量和整改结果。

(四)查处案件职能不强。 审 计作为监督部门,其手段主要是对经济活动过程及会计账簿、报表等资料的审计查证,从而揭示和发现问题。但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手段有限,仅可以通过警告、审 计建议、经济处罚等方式,致使在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后,要找有关当事人核实或外调相关人员,往往得不到主动配合,给审计的调查取证、审理定性增加了难度,也 使个别问题无法深入,特别是一些腐败案件,有时受到行政干预。

(五)整改问责力度不大。 审 计机关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责重大,但在中后期查处案件和案件处理方面参与不够,对于腐败案件的经验总结、成果宣传、案例警示等方面的保障作用发挥不够,为党 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对违纪问题监督工作质量不高,检查深度不够,处理处罚力度不大,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工作没有及时跟 进,使少数单位出现屡查屡犯现象。

二、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树立四种意识,构建宣传教育体系。 一 是使命意识。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民众解难”的原则,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已任,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目标,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本好转为重点,处理好 审计监督与惩治腐败的关系,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搭建平台。二是担当意识。要增强争先意识和负重观念,围绕宏观服务,发扬务实、诚信的作风,敢于坚持原 则,讲真话、查实账、报实情,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怕打击报复,不怕委屈。三是创新意识。要增强创新意识,培育开拓思维,抓住经济发展的热点、难 点、焦点以及改革关键环节,在实践中改进审计方式方法,积极参与理论研究,坚持学用结合。四是能力意识。通过多层次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把握宏 观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独立操作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参谋服务能力,培育和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务实高效、铁面无私的职业化审计队伍,提高惩治腐败 工作水平。

(二)建立五项机制,构建惩戒腐败体系。 着 重要建立健全五个机制:一是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发达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大整合财政、税务、企业、专项资金、房产、工商、金融等信息资源力度,构建信息共享 管理平台,开通涉案信息查询平台。在案件查处中,加大纪委监察、司法和审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力度,共同参与腐败案件查处。二是部门联动问责机制。争取 地方党委支持,加大联动问责力度,处理好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和司法等执法执纪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和交流,注重协调配合,发现的腐败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 门查处,坚持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加大联动问责力度。三是案例警示机制。要推行和完善审计公告制度,通过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对一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 典型案件适时进行揭露,不断增强审计结果的透明度,让社会各界通过对审计结果的关注,参与到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中来。四是整改销号机制。要坚持“全面审计、 突出重点”的方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审计问题实行整改销号机制,完成问题整改的实行销号,没有完成整改的定期请党委、人大、政 府予以专题督查,经多次督查仍不整改的,建议实行责任追究。五是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从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成效看,当前已初步形成令官员不敢贪的局面。但在 有些地方和领域,腐败屡禁不止,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因此,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 策和执行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监督,使腐败分子不能轻易得逞,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取福祉。(焦中保 金显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