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数据综合利用与大数据有效衔接的路径思考

11.11.2015  02:17

 

近几年,国家审计的重心层次正在逐步提高,纵观发展历程可以看到,这和审计人员利用电子数据的熟悉程度、力度和广度有着很大的关系。与此同时,审计机关获取、掌握和分析电子数据能力也逐步成为衡量一个审计机关实力强弱的标志。目前,电子数据正成为审计机关除物质资产和人力资本以外的第三重要基础生产要素。但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带来的变革,电子数据种类多样化、数量增速高速化、信息密度多元化等问题成为影响审计工作高效利用电子数据服务国家治理的壁垒。同时,审计机关也发现,审计内部电子数据的积累静止化、碎片化也逐步成为制约审计机关深入利用电子数据的鸿沟。本文通过探讨小数据与大数据的关系,结合审计数据综合利用的功能特点,提出对策建议。

一、常规电子数据审计工作模式的瓶颈

审计机关利用电子数据进行审计多年,但一直均以审计项目为电子数据收集的主线,使用也是跟随审计项目的开展而进行,这些方式,给审计信息化部门深入利用电子数据来提高审计工作的创新方式方法带了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电子数据缺乏连续性。现行阶段,审计机关只能在开展审计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才能获取相关电子数据,获取的内容也是由审计对象的配合程度来决定。从实践情况看,除部分联网审计可实现部分电子数据的联网亚实时更新外,大部分还是采取的电子数据定期更新(一般是跟随审计项目实施进行)。

2、电子数据之间缺乏关联性。一是审计对象内部的电子数据缺乏关系性,主要是于被审计单位业务不规范、信息不完整、内容不规范等问题造成关联匹配的障碍。二是审计外部数据缺乏与审计对象内部电子数据的高关联性,主要是由于信息系统开发缺乏标准而形成的。

3、电子数据缺乏一贯性。目前,同一部门的电子数据,可能由于审计对象业务的变化,而导致审计对象信息系统的调整,最终形成同一个审计对象,但在几年轮审后,获得的电子数据内容也可能不一致,数据缺乏一贯性。审计人员没法实时掌握被审计对象的信息系统业务情况。

4、电子数据缺乏科学分类。碍于电子数据缺乏连续性、一贯性的制约。现行审计机关对电子数据的存储大部分是按照单位、年度来进行分类存储。数据粒度参差不齐,从而影响了大数据分析。

当下,国家审计的功能定位是完善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审计数据综合利用是系统研究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和热点,精确查找问题线索,综合反映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深层次问题。上述的一系列问题,让大部分审计机关的电子数据利用和结果支撑仅停留在点的层面。

二、大数据给审计数据综合利用带来的影响

审计人员一直利用电子数据的简单线性因果关系(主要指经验、法律规律性等)开展审计数据分析工作,通过针对具体审计事项建立假设做出分析,从而得出国家经济运行问题的结论。但在国家经济宏观运行问题的事前预警和动态监控上,目前碎片化的电子数据,很难结合因果关系得出宏观数据分析结论。为此,大数据环境下的审计数据综合利用,审计人员对待电子数据的思维方式会发生如下三个变化:一是审计人员处理的数据从个体、样本数据变成全部数据;二是在全部数据的环境下,数据的混杂性将越变复杂;三是审计人员对大数据的处理将因果关系与相关关系并存发展。

大数据作为一种新兴数据处理技术,不仅指数据规模庞大,也包括处理和应用数据,是数据对象、技术与应用的统一。可以是政府或企业等业务信息系统的有限数据的集合,也可以是虚拟网络上的无限数据集合。为此,大数据环境下的审计数据综合利用电子数据采集方式和路径将越来越多,内容和类型也日益丰富多元。同时,在海量数据的环境下,大数据将产生多联系,相关性将产生与因果关系不同的新结果。

审计数据综合利用与大数据的有效对接,能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生活数据(主要指环保、气象、生活等)、公共数据(主要指交通、用水、住房等)、管理数据(主要指安全、海关、旅游等)、服务数据(主要指教育、医疗、金融等)的收集,而且能够更为有效地队这些信息资源进行整合,为国家治理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内容庞杂,类型多样,来源广泛,审计人员要分析大数据必须具备宏观掌控能力,在整体层面具备敏锐的直觉和洞察能力。

三、审计数据综合利用的路径建议

综上所述,大数据的发展是审计数据综合利用,提升国家审计功能定位的重要机遇。目前,我国政务的大数据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规划、应用、标准和实现方式等问题正处于探索中。审计机作为法律规定利用、获取各部门、各行业电子数据的单位,必须明白大数据的价值不在于占有,在于应用,必须抓住发展的机遇,通过备案掌握、标准引导、报送获取、综合利用等措施,完善大数据环境下审计数据综合利用的体系。

(一)出台各审计行业的审计数据标准

大数据存在于各种业务中,数据、信息之间的相互分离,呈现“碎片性质”和“孤岛”问题。数据标准是解决的根本途径,也是不同信息管理系统之间数据交换和互操作的基础。同时,数据标准化问题也是计算机科学家为之奋斗的四个基本问题之一。审计机关通过数据标准,能解决各行业数据的可信性问题,及实现高效、底成本地进行大数据的存储、计算。

(二)出台“备案制”,定期掌握审计对象信息系统业务情况

“备案制”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要求(主要指审计对象内部业务流程变更、信息系统升级调整、数据资源变化等情况)向国家审计机关就单位内部经济业务信息系统情况进行备案登记,以便审计机关用于审计项目开展审前调查、审计数据采集、审计数据分析的存档备查。

(三)出台“报送制”,定期获取审计对象审计数据

“报送制”是指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数据标准》,定期向国家审计机关报送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会计业务或其他类型电子数据。是国家审计机关定期获取电子数据的长效机制,让审计机关内部静止、碎片化的数据实现动态、连续化,为大数据环境下的审计数据综合利用建基础数据环境。(邹峰毅 林小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