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应助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新年贺词中,讲到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好局,起好步,必须坚持“四个着力”。这4个“着力”可以说是2016年和今后相当长时间的工作任务。其中一个着力,令人耳目一新,那就是“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大多数人都会从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一关系,维护良好的自然生态,去认识和理解,比如人们常说“我们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因为新鲜洁净的空气,蓝天,绿水,地绿,对人们生存宜居可持续发展,是多么的珍贵。别的不说,单说那雾霾,许多人都深受其害。可以说,人们对绿水青山的感受和呼唤,都是那么的深切和强烈。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相联系的。用绿水青山,将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相提并论,很容易形成治理政治生态的共识和一致行动。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形象地警示和告诫了全党当前的政治生态不容盲目乐观,表明了中央治理政治生态的决心。应当看到,有些“落马”官员,为了政绩和捞取不义之财,搞“大跃进”式的盲目冒进,不顾环境承载力,将原本的绿水青山变成污水浊流、荒山秃岭,而且大肆破坏政治上的绿水青山,破坏政治生态。全党应该借鉴治理自然环境和生态的做法,采取“减排”、“治污”、“清淤”、“植树造林”等综合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健康的官场文化,为完成其他“三个着力”的任务,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审计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能够通过政策跟踪审计、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三公”经费审计全覆盖等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党内纪检巡视监督等监督手段相结合,扮演好公共财政的“卫士”、政策落实的“督查员”、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反腐的“利剑”等重要角色,为营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作出不可替代的贡献。 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好政治生态。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继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要根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权力清单制度,突出审计重点,实事求是地界定责任、作出评价。要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与此同时,以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导,盯紧看牢破坏政治生态的各种“污染源”。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绩效审计、审计调查等项目绝大部分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密集、资产密集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着重检查监督执行财经纪律,以及 “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国务院“约法三章”、“四个不分管”等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揭示会议、招待、用车、购车、出国出境考察等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揭示执行国家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揭示侵吞国有资产、权钱交易等失职渎职和违纪腐败案件线索。 此外,还要做好政治生态的“净化”、“去污”工作,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既要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依法依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也要发挥初核和“酵母”作用,利用经济责任联席会议、信息报送、与党内巡视组协作的渠道,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组织部门、巡视机构,共同实施进一步深入查处,实行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作战,为整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尽职尽责守纪,发挥作用。对特别重大的问题,要以审计要情等载体进行专题汇报,为各级党委和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供服务,推动执纪工作,使那些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受到严厉惩处,以维护党风政纪的严肃性,整肃队伍形象。 在协力营造“不敢腐”氛围的同时,各级审计机关也要发挥谋士作用,为构建“不能腐、不易腐”的制度和机制,遏制和减少腐败增量,切断破坏政治生态的“污染源”,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建言献策。应该建立多元化的审计整改机制,坚持审帮促建“一体化”。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益,提高科学施政水平。要加强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和腐败案件发生规律的剖析,坚持查源头、查原因、查责任、查后果,推动建立完善制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潘智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