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审计工作报告怎样推进国企改革
现在,企业审计公告制度日臻成熟,对央企的审计结果公开已经成为常态。通过审计公告使审计监督和其他监督力量有效结合,增强了审计监督效果、促进了审计结果落实,对规范中央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
国家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通过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摸清真实情况、揭示风险隐患、反映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并推动及时有效解决,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力量。
2010年审计署首次单独公告央企财务收支审计结果以来,审计署已公布了对数十家央企的审计结果。于是,人们提出疑问,为什么中央企业总有那样这样的问题存在。正视这一问题,看清央企审计与往年的相异,有利于我们从发展角度认识变化。
首先是问题的程度在出现变化。去年审计署发布14家央企审计结果,折射存在财务收支少计多计、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违反廉洁从业等共性问题。然而,报告揭露的重点是决策失误、违规招标和滥发福利三大共性问题。显然,事情的性质已经开始发生轻微变化。14户央企违规致损失16.42亿,程度也开始变轻了。2012年底至今,中央先后出台了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等要求,使得其他国企今后在三公经费和职工福利等方面再犯类似问题的越来越少。
其次是问题的内容在发生变化,审计的起点更高了。如在审计发现中电力(煤炭石油石化)等资源性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目标未完全实现,违规占地、违规招投标较为严重;部分企业违规向“两高一剩”项目和国家限制性行业投资。在发现单个企业问题的同时,努力从审计角度揭示政策执行中问题和情况并分析原因,包括落实国家“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愿景与行动方针等情况的审计和调查,揭示了我国一些重要产业被外资垄断或控制,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及时报送了相关情况。这样做,自然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目标实现,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企业强化管理、做强做优做大,保障境内外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还有最大的变化,就是促进机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被审计的央企经过“边审边改”、“即整即改”、“持续整改”,都开始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以审计为契机,从基础管理、队伍建设、监督体制、财务集团管控、智能化管理等九个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实施区域一体化改革、资金集中管理、前置审批等八项措施,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在制度建设上,央企发生的变化,集中体现在经过四个年头起草而成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意见》的鲜明特色是一抓活力,二抓监管。从具体内容上看,是保证改革,尤其是监督权力,保证产权交易的规范公开。
《指导意见》提出,对于权力集中的领域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将国企推向市场,建立规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落实法人治理结构,使得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职代会、党组织等机构各司其职,内外部监督互相配合协调。通过科学规范的企业运营制度,让国企高管不能腐;设计完善的薪酬激励和约束体系,让其不愿腐;继续加大反腐查处力度,让其不敢腐。企业审计牢牢把握“权力”和“责任”这两个关键点,遵照“盯住权、看好钱、问好责”的工作原则,这些一定程度上在国企改革中实现了。
重要的是建立监督协同机制,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长期以来,部分央企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使得内部监管形同虚设。《指导意见》提出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筑牢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专项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四道防线”。高悬决策问责、监督问责“两把利剑”,建立高效顺畅的监督协同机制。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指导意见》规定“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倒查制度,织密国有资产”安全网“,严防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贪污腐败等问题,为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保驾护航。对三种情况的渎职责任追究,是很严格的。
可以看出,这些制度设计体现出"奔着问题去"的指导思想,有极强的针对性。反腐不能只靠中纪委和审计署,若想根治国企存在的问题,需要从根本上改革国有企业的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真正扭转并清除国有企业存在的腐败隐患,这就是制度建设。
我们可以发现,审计署曝光的央企问题多集中于下属单位,这和经营管理链条过长有着很大程度的关系,例如有的企业管控层级甚至多达11级,管控力度可想而知。因此,最近国资委就已经决定压缩管理层级,通过削减企业层级等措施,实现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显然,制度正在变成行动。
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变化,与审计公告的冲击、与审计理念的变化有内在联系。审计署明确提出,要坚持推动改革。对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凡是制约和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凡是制约和阻碍结构性改革推进的,凡是制约和阻碍创业创新、激发活力的,凡是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的,凡是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的,要坚决揭示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连续五年中央企业的审计结果公告发布,使我们看到,无论是审计署、国资委还是中央企业,都越来越重视制度建设。我们看到审计工作在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国家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正在形成,这是审计改革的最大成功。我们期待国企改革,使得国企经营管理制度体系更为完善,国企经济社会的运行更为健康安全。(李 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