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审计局项目审理工作实现“三个转变”

26.06.2015  11:20

    一是在审计业务管理方式上,对重大审计项目成立领导小组实行部门联动,由偏重于事后监督向事前转变。通过审查“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和调整的合规性”以及“审计实施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使审计组重视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进一步明确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重点以及审计步骤和方法,提高了方案质量和水平。
    二是在审计质量控制对象上,由偏重于结果控制向过程控制转变。通过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审核,审查“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分析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和重点是否得到有效落实;进而通过审计实施方案与审计报告的对比分析,评估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审计成果水平。
    三是在审计结果审核方法上,由偏重于形式性审核向实质性审核转变。法制审理及审委会不仅对审核审计报告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事实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规是否准确、处理处罚是否恰当,还对通过审核审计证据的“四性”,分析判断审计结论是否准确,从而全面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