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审计局强化依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一、严格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水平完成市政府交办事项,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仅2016年就有33篇审计报告、要情等受到市领导批示。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以审计报告的通俗化为切入点,服务干部管理使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近三年来共对全市840名(次)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深化财政审计,促进财政提质增效,创新审计技术方法和组织模式,促进深化财税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和提高资金绩效,推进部门预算定额体系标准的完善和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持续加强政府投资审计,按照服务重点民生项目、服务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思路,促进政府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规范运行,三年来全市审减投资额15.47亿元;持续加大民生审计力度,高质量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全市扶贫政策落实专项审计等民生审计项目,促进了民生政策落地生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全面推进村居审计,强化制度建设,发挥“村官直审”的建设性作用,将审计延伸到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制度提升队伍,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积极探索创新审计管理方式,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提升队伍素质。先后出台、修订了淄博市审计局《审计业务操作指南(试行)》、《审计业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审计项目限时管理规定》、《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追究办法》、《审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质量管理办法,使业务流程更加明晰、科室职责更加明确、岗位责任更加具体、控制重点更加突出。将制定出台的制度办法与国家审计法、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汇编制成《审计业务规范》,成为审计人员按照审计规范和法律法规依法审计的“掌中宝”。加强法规审理队伍建设,实行“团队式”管理,规范法规审理机构设置,对法规审理人员实行准入制,建立法规审理人才库,探索建立审理人员交流挂职办法。探索创新审计管理方式,以业务会议高端化、业务管理信息化、审计报告标准化、审计流程精细化全面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三、“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促进审计依法行政
淄博市审计局充分运用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法制办执法平台公开执法相关信息,深化政务公开,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证行政决策合规合法。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将人员信息在网站公示。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积极研究探索落实审计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效途径,切实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坚持审计工作和法治宣传同步推进,积极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主动为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审计、财会等法律咨询服务,先后为纪检监察部门、公安系统等进行财经法律法规专业培训,促进提高部门单位业务水平和自觉守法意识。(郝立凤 韩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