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栾城区:审计局强化“五项措施”促进工作落实力度
一是强化提升抓落实的自觉性,促进工作有效开展。我局要求全体审计人员充分认识抓落实的重要性,切实找准抓落实工作的切入点。坚持把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作为抓落实的首要任务,结合实际工作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构建抓落实责任链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明确逐级抓落实的责任。局党组是抓落实的主体,履行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对范围内的工作负首责和全责,对分管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各股室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抓落实,全过程掌握跟踪。确保把上级政府安排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进行有效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
三是强化改进抓落实工作方法,切实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大力推行领导干部 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克服抓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另一方面开展“侧重点”工作机制,将涉及辖区内的重大决策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等政策性审计作为当前审计工作的“侧重点”工作来抓,与年度审计计划项目有机结合,按要求深入相关单位检验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实际,工作任务是否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促进作用。
四是强化建立审计项目清单制,提升审计工作效能。建立审计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对上级审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工作部署、议定的重要事项、区领导重要批示及交办事项,在第一时间建立审计项目管理台账。对纳入督办台账的事项,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及质量要求。办公室按照时间节点对交办事项进行督办,及时主动向相关领导报告和反馈事项进展,提升审计机关工作效能。
五是强化审计项目考核问责制,发挥有效监督作用。完善目标管理综合考核机制,将日常督查、专项检查以及各种监督反馈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范畴,提高考核权重比例。 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考察评价干部职工的重要依据。对政令不畅、消极应对、效能低下、作风漂浮的干部予以严肃问责,切实做到有庸必治、有责必问、 失责必罚、渎职必究,促进各项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